2007年一個透過互聯網吸客的游泳會「天晴泳會」被投訴「課不對辦」、師生比率「超標」,及罔顧年幼學員性命聘用未合資格教練等5宗罪,惹起數百個學員不滿,60名家長到警署報案。近年有人籍搶注團體為名,希望為無正式資格的教練「加冕」,甚至開「教練班」斂財。聘用未合資格教練所帶來的潛在危險,而市民在選擇游泳班的時候亦應該仔細研究游泳會背景及教練資歷。
天晴泳會事件
據報導,「天晴泳會」因為舉辦的游泳班質素低下而受到多宗投訴。學員和家長反映,該泳會的教練不僅缺乏必要的資格,甚至在一班中存在著不合理的師生比,這使得教學質量和安全性難以保障。
報章報導:泳會5宗罪 罔顧學員安危
文匯報當年綜合《天晴泳會5宗罪》:
- 沒有安排合資格游泳教練授課,罔顧學員性命安危;
- 師生比例非報名前所稱的1比4至6,最誇張例子是1比13;
- 沒有按學員年齡分班,小童、成人學員混合一起上課;
- 突然暫停暑期班,9月底才復課,如學員不接受,只會退兩成學費;
- 偽稱泳會為「香港游泳協會」會員,遭泳協否認。
在游泳教學中,合理的師生比例是確保學員安全的重要因素。報導指出,該泳會曾經出現1名教練對13名學員的情況,並且班級中年齡層次混合,這不僅影響了教學效果,還增加了安全隱患。在緊急情況下,教練無法同時照顧所有學員,增加了溺水的風險。
而當「天晴泳會」被投訴批評課程內容與實際情況大相徑庭時,更引發一波臨時工逃亡潮,令課程安排頻繁變更,甚至任用缺乏準備的教練,增加了潛在的危險。
有「證書」是否就解決問題?
為使謊言可以繼續說下去,忽然有人聲稱是「泳聯」,並聲稱可以頒發游泳教練資格證書。這樣草率頒發游泳資格,培訓出一批有證書但缺乏實際能力的教練,這對公眾安全造成了更多潛在的威脅。
更甚者,許多「搵快錢」之徒,因「快」而選擇同流合污。
資格的認受性
若某些機構在資格審核上缺乏嚴格的標準,導致許多教練的實際能力與證書不符。這種情況不僅損害了學員的權益,也可能對游泳行業的專業性造成負面影響。
教學質量不受控
當然我們不會說所有那些教練都不行。但由於教練的專業能力參差不齊,這使得游泳班的教學質量無法得到保證。學員在這樣的環境中學習,可能會因為教練的指導不當而面臨安全風險,甚至影響他們對游泳的興趣和信心。
資格魚目混珠
某些「游泳學校」/ 「游泳中心」更嘗試魚目混珠,用陰陽字眼「泳總/泳聯教練証書」以圖蒙混過關。
游泳安全應受保障
為了確保游泳學員的安全,游泳會和相關機構應採取以下措施:
1. 嚴格審查教練資格
游泳會應確保所有聘用的教練均具備合格的證書和資格,認清證書是否由受承認的機構頒發,避免不合格教練的聘用,保護學員的安全。
2. 提高教學標準
除了教練自身的教學水準。游泳會亦應建立明確的教學標準和執行措施,確保所有教練均能按照這些標準進行教學。
明確的教學標準將有助於提高教學質量,保障學員的安全。
3. 加強監管機制
相關機構應加強對游泳教練的監管,對於不合格的「發證機構」,予以取締,以保護學員的權益。
游泳教學的安全性不容忽視
對於有機構草率頒發游泳資格證書事件,這提醒了我們游泳教學的安全性不容忽視。
聘用未合資格的教練不僅影響學員的學習效果,更可能對他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。
游泳會必須以學員的安全為首要任務,確保所有教學活動的專業性和安全性。
只有這樣,我們才能讓游泳這項運動真正成為一種健康、安全的生活方式。